2021-03-29 20:40发布
档案是不允许本人自带的,这个在2014年90号文件、2016年75号文件里说的很清楚,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九条明确规定对个人档案自带,人才中心不予接收。
您的档案在个人手上,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处理:
1、认真梳理一下,身边是否有朋友在生源地公共服务中心工作,请他们帮忙办理激活;
2、电话咨询生源地公共服务中心,核实他们是否可以接收个人自带的档案;
最多设置5个标签!